@珠海人 个人如何提立法建议?怎样申请“人民调解”?热点问答来了!
7月25日,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
“民生在线”专题栏目,
就立法、行政复议、
人民调解、远程视频公证等问题
与广大网友进行了热烈的在线交流。
个人可以提出立法建议吗?
怎么提?提了真的有用么?
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公职律师能否接受公民个人或公司委托,
提供法律服务?
……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热点问答,
一起来看!
Q:
珠海作为经济特区,我认为优势之一就是立法权了。请问最近几年珠海在改革创新方面有哪些立法是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力、处于领先的?
A:
▲资料图
创新,是珠海立法的一个重要理念,也是非常突出的一个特色。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利用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的优势,不断推进制度创新。
近年来,我市率先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地方性法规,为国家和省的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横琴口岸(资料图)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粤澳、珠澳规则衔接和深度合作,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等法规,创设便利条件,允许港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直接执业、提供服务。
政府规章方面,我市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这是全国首部就共享单车运营、骑行进行规范的政府规章。出台《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这是全国首部规范社会工作、促进社会治理的政府规章。
Q:
个人可以提出立法建议吗?怎么提?提了真的有用么?
A:
▲资料图
立法工作应当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市司法局出台了《珠海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鼓励市民提供立法建议、制度提议。市司法局承担政府立法工作的立法一科,每年编制立法计划草案时都在《珠海特区报》、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珠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出公告,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附有具体联系方式和截止时间。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敬请各位市民朋友留意《珠海特区报》,也欢迎浏览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关注“珠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zhuhai.gov.cn/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围绕我市改革创新、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升社会治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解决的问题和措施对策。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建议稿及说明等资料。
▲资料图
目前,征集明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工作已经开始了,非常欢迎并期待广大市民朋友提出立法建议。同样,市司法局立法审查每一部立法草案时,都会通过多种渠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市司法局自2016年起,还在镇街、企业、协会、商会、律所,设置了21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注重征集基层和企业的意见。
我们对每一个立法建议都会认真对待、仔细研究,2013年印发的《珠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作为首个由公民个人提出的立法项目被采纳,经市司法局建议,市政府批准制定印发了该办法。同样,市民对具体草案提出的意见,市司法局都会进行梳理研究并就采纳情况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进行反馈。
Q:
我是澳门人,开车在珠海行驶时,因停车被交警开了罚单,交警告诉我可以复议和诉讼,请问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A:
▲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流程图(点击放大查看)
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的两个月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
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案件受理窗口在香洲区康宁路28号,您可以到现场咨询办理或者邮寄复议申请书进行申请。窗口设置有涉港澳行政争议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可提供粤语服务,并向咨询者提供繁体字版本的办事指南、解决行政争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手册。此外,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个区司法局窗口和各个基层司法所也开展了行政复议受理全城通办业务。
另外,您还可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通过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入口或者“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可以在工作时间打电话到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56-2255940。
▲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页面截图
Q:
经常听到“有纠纷找调解”,具体要怎么申请调解呢?
A: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枫桥经验”,是有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就邻里纠纷、民间矛盾等进行居中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限定于“民间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而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双方当事人任务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遇到需要调解的事项时,您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申请。
▲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页面截图
线上有三条申请渠道:第一种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办事”,再点击“社会关爱”栏中的“法律服务”,找到“人民调解”这一栏,点击“我要申请调解”,将您的基本情况填写好提交即可;第二种是通过“珠海智慧司法”小程序,点击“人民调解”,接着点击“我要申请调解”,去填写您的情况;第三种是在电脑上访问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点击“法律服务”,通过“申办服务”找到“人民调解”,申请调解。
如果选择线下申请,您可以打开“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点击“珠海法治地图”,去查询我们调解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515个,其中在24个镇(街)、326个村(居)、医疗、婚姻、金融、知识产权等行业共设有调委会411个;派驻公安、法院(法庭)等人民调解工作室104个,其中个人调解工作室12个。发生纠纷时可以就近到镇(街道)、村(居)调委会或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金融纠纷的,也可以选择到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申请调解。
▲“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页面截图
Q:
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是属于什么性质,申请调解是否收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
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处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是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情、合理解决医患纠纷的中立性社会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需要携带患者身份证、医疗费用票据、病历、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片、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医疗纠纷陈述书(包括事情经过、认为医院有什么过错、提出解决方案)等,如未能到场参与调解需要提供附有委托内容及明确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Q:
公职律师能否接受公民个人或公司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A:
是不能的。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公职律师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主要职责是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相关法律事务、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和经所在单位同意接受律师协会的安排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公职律师不能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Q:
在珠海市内,有哪些鉴定机构的投诉是属于珠海市司法局的管辖范围?
A:
▲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页面截图
可以直接访问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点击“信息查询”-“司法鉴定查询”进行查询,也可关注“珠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截至2023年6月,经珠海市司法局审核登记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有7家,分别是:广东科登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广东正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广东邦德司法鉴定所、珠海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广东新德汇司法鉴定所、广东信用司法鉴定所。
对上述7家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员的投诉,当事人可以直接向珠海市司法局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96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电话:0756-2662047。
Q: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
A:
▲珠海公证处远程办证中心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使用指定软件,通过网络视频通话的方式,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境外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外交部试点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当事人需要其他人员提供语言或行为辅助,不能直接与公证员交流的,不适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横琴公证处远程办证中心
目前珠海市有两家可以提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横琴公证处及珠海公证处。可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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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司法局,部分图片来自珠海传媒集团